2025年5月3日,經國務院批準,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長豐至固始高速公路霍邱至皖豫界段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5〕342號);2025年5月21日,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向霍邱縣人民政府轉發該批復(皖自然資管函〔2025〕276號),批準征收集體所有土地305.2516公頃(4578.7740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補償安置辦法》第二十一條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潘集鎮韓郢村大樹組、東圩組、高塘組、韓橋組、韓郢組、馬莊組、柿元組、下沖組、新莊組、堰咀組;西王郢村埂塘組、后郢組、孟林組、平崗組、汪咀組;左王村酒坊組、劉洼組、劉莊組、新塘組;新店鎮北戎西村吉一組、吉二組、吉三組、吉四組、李三組、李五組、三一組、圩東組、月東組、月一組、月二組、趙二組、趙三組、趙四組、趙五組;韓廟村松一組、松二組、松三組、松四組、松五組、松六組;黃廟崗村王一組;砟巴集村草廟組、井沖組、井塘組、月五組、月七組;城關鎮花臺村連一組;龍騰村關一組、龍一組、龍三組、秦一組、秦二組、騰二組、騰三組;南戎西村沖北組、老莊組、連塘組、三塘組、雙莊組、葦塘組、學校組;澤溝村小圩組、新臺組、幸福組;宋店鎮八里村八井組、楊井組、竹元組;邵崗鄉茨墩村茨墩組、大塘組、高埂組、古井組、小橋組、新莊組、油坊組;灃河村大塘組、大圩組、韓橋組、黃橋組、黃塘組、老井組、老元組、羅圩組、平塘組、柿元組、樹林組、雙塘組、小圩組、興圩組、玉中組、張莊組、朱圩組;何郢村;潘嘴村韓橋組、歐堰組;上郢村老郢組、連部組、塘坊組、小郢組、小元組、學莊組、腰莊組;邵崗村大塘組、東圩組、范莊組;堯塘村白馬組、陳圩組、大元組、洪塘組、連莊組、王莊組;石店鎮彭橋村;石店村倉屋組、粉上組、粉下組、關塘組、韓店組、韓莊組、連塘組、破樓組、上莊組、小橋組、新華組、新圩組、堰臺組;楊橋村大塘組、路北組、藕塘組、七井組、四清組、新塘組;鄭塔村大塘組、大莊組、韓小莊組、金老莊組、廟莊組、平塘組、水晶宮組、汪井組、殷莊組;馬店鎮鞍東村酒坊組、老莊組、南樓組;龍潭湖村草樓組、花元組、新建組;水圩村新塘組;四平山村邊山組、彭橋組、上元組;張井村大街組、大橋組、和平組、王郢組、張井組(共涉及7個鄉鎮、28個村、152個村民組)范圍內。
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本次批準征收土地面積305.2516公頃(4578.7740畝),其中:農用地274.6451公頃(4119.6765畝),含耕地212.0492公頃(3180.7380畝),永久基本農田75.6283公頃(1134.4245畝);建設用地29.1154公頃(436.7310畝);未利用地1.4911公頃(22.3665畝)。具體現狀見附表。
本公告發布后,霍邱縣人民政府將組織潘集鎮、新店鎮、城關鎮、宋店鎮、邵崗鄉、石店鎮和馬店鎮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征收。潘集鎮、新店鎮、城關鎮、宋店鎮、邵崗鄉、石店鎮和馬店鎮人民政府將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90日內,按照《霍邱縣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霍征補安置〔2024〕第14號)及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確定的補償安置費用,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戶,將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支付給其所有權人,將搬遷、臨時安置費用支付給搬遷人、被安置人。
霍邱縣人民政府將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號)《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皖人社發〔2023〕18號)《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對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的通知》(六政〔2024〕28號)等規定,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轉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并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征地補償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2025年10月11日前騰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并將被征收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相關權屬證書移交給潘集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鄭國鋒;電話:0564-2772610)、新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章文娟;電話:0564-6080382)、城關鎮人民政府(聯系人:張連堂;電話:0564-6022453)、宋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徐天運;電話:0564-6292108)、邵崗鄉人民政府(聯系人:周青;電話:0564-6931001)、石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方友權;電話:0564-6911003)、馬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陳輝;電話:0564-6941770);羟窨h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依據征地批準文件等,報霍邱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后,集中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等的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對已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但拒不按協議約定騰退的,霍邱縣人民政府將作出責令交出土地的決定。
三、公告期限和救濟渠道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7個鄉鎮、28個村、152個村民組范圍內(具體涉及的鄉鎮、村、村名組名稱如上),采用鄉鎮政務公開欄及村務公開欄張貼等方式發布,并在霍邱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huoqiu.gov.cn/)發布。本公告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不少于5個工作日。
本公告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辦理。
聯系單位:潘集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鄭國鋒;電話:0564-2772610)、新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章文娟;電話:0564-6080382)、城關鎮人民政府(聯系人:張連堂;電話:0564-6022453)、宋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徐天運;電話:0564-6292108)、邵崗鄉人民政府(聯系人:周青;電話:0564-6931001)、石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方友權;電話:0564-6911003)、馬店鎮人民政府(聯系人:陳輝;電話:0564-6941770)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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